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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误1,没有当面验货.签收后才发现最贵的存储卡和耳机丢失~~~
失误2,物品没有保价~~~
存储卡+耳机=140元~~~
快递员说可以把剩余的东西拿回申通公司进一步协调~~但事情可想而知,由于我已经签收,很难说话.再者没有保价,最终的协调结果就是退回快递费~~最后十几块钱再托我几个月~~~最后自认倒霉了,140元买个教训~~~不想再跟申通废话!
发这个贴就是为了给申通记上一笔,利用网络的宣传作用给中国这些LJ快递公司一些压力(虽然不会有任何压力)~~
同时也要给坛子上的兄弟姐妹提个醒,不要再犯我这样的错误~~自我认为,超过100元的物品就走EMS~~~丢包后的协商处理更是麻烦~~
在与卖家的聊天中,他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我对此很气愤~~难道卖家就没有任何责任???
整个网络交易中,买家相对于卖家承担的风险更大.的确,整个丢件事件中,所有的责任都在快递公司,我作为买家验货也有失误.但是卖家就没有提醒买家注意验货,没有提醒买家保价的义务么???至少在这次交易过程中,淘宝的卖家没有给我任何相关的提醒.作为网络交易中的弱势群体,买家更应该受到保护~~丢包事件后卖家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的这种态度更应该受到谴责(及其废话的两个字)~~
说了这堆废话,希望不会影响到各位坛友的心情,只能对现在的电子商务环境感慨一下,~~~~~~~~~~very well~~~~~~
[ 本帖最后由 vipcoolufo 于 2006-11-7 16:3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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