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技术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8573|回复: 38
收起左侧

[论坛制度] 0110手机网论坛发贴指导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8-2 09: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微信登录

x
感谢牧师的辛苦工作。

*********************************
论坛管理公告:
0110论坛[2006]4号

《0110手机网论坛发贴指导意见》已经制定完成,现批准正式发布,请各位会员遵照实施,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向论坛管理员反映,以期进一步修改完善,正式实施后,版主可以“在不违反论坛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管辖版块的管理规则”。
论坛管理员:bob
2006年8月6

*********************************

0110手机网论坛发贴指导意见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第九条规定,即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论坛声明:
1、非论坛管理人员发表在本论坛的贴子仅代表发贴者个人立场,本论坛不承担任何相应连带责任。
2、本论坛所有资源均收集于网络或本站网友原创,由论坛网友共同上传并维护,本站只提供一个免费下载平台,不保证您下载的资料正常可用,除作者授权外,所有软件及各种媒体资料只提供给您试听、试看或研究使用,请在下载后的24小内删除,如果觉得有价值,请购买正版或联系版权所有者。如果您是版权所有者,发现本站发表了未经过您授权的作品,请通知我们。
3、本论坛为手机专业技术论坛,不参与任何与政治相关事情的讨论,不得发布与政治相关的贴子。

一般规定:
1.发贴时请注意基本的礼貌,并要注意发贴的措辞,提倡合理排版。

2.禁止发布与论坛及专区内容无关的贴子。
手机技术交流的贴子请发布到技术论坛。图铃电子书多媒体资源请发到【多媒体论坛】,以便于论坛进行归类,以便于机油方便寻找下载资源。灌水请到论坛水库。

3.禁止在技术论坛和资源论坛发布推销商品的帖子和求购的内容的帖子,有关的贴子请发布到交易论坛。

4.发主题贴请写清标题,不允许出现无明确意义标题的帖子,如标题只有"经验"、"跪求"、"裸求"、"急"等字眼。在【多媒体论坛】索求作品请发布到置顶的索求帖。

4.禁止回复与贴子内容无关的内容,禁止用汉语拼音回复,禁止无意义英文字母,禁止重复发帖,恶意刷屏灌水,禁止无意义回帖,例如:“ddddd...”、仅仅只有“顶”,“沙发”及符号等之类的垃圾贴。

5.可以就某一问题进行讨论,但请尊重贴子作者和作品,禁止发布带有人身攻击和不尊重作品的帖子,不得发布偷拍他人影像的贴子。

6.禁止故意诋毁某一品牌或机型手机,可能挑起品牌或机型之间纷争的帖子。

7.提供附件下载的贴子,请提供附件的使用方法或预览图。转贴内容请注明,有明确出处的技术贴请指明原始链接。


《0110手机论坛版主管理规定》:
版主“在不违反论坛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管辖版块的管理规则”。

《0110手机论坛版主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版主“对所负责论坛在论坛规定的基础上,负责管理和整理本版内贴子,针对用户的发贴,拥有加分、加精、加高、提升、移动、汇总、删除、修改纠正、锁定、扣分等权限,除违反《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本《指导意见》的内容及规范贴子表现形式需要外,如果须对原贴进行修改纠正,对贴子内容进行修改,应说明理由并保留原发贴内容”。
发表于 2006-8-2 09: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慢慢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0: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0: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6.禁止故意诋毁某一品牌或机型手机,可能挑起品牌或机型之间纷争的帖子。
-------------------------------------
强烈赞同这一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0: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下午四点半 于 2006-8-2 10:04 发表
6.禁止故意诋毁某一品牌或机型手机,可能挑起品牌或机型之间纷争的帖子。
-------------------------------------
强烈赞同这一条!!!




死抱一个牌子,只能是井底之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0: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每个论坛可以在这个基础上,细化自己的规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0: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现在论坛的制度越来越完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0: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更完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0: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感觉挺好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0: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下午四点半 于 2006-8-2 10:04 发表
6.禁止故意诋毁某一品牌或机型手机,可能挑起品牌或机型之间纷争的帖子。
-------------------------------------
强烈赞同这一条!!!


我也同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1: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刚注册时往往不能很好的了解制度

能否在论坛设置一个新人进来必须点击的强制性的帖子……譬如此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1: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上....

十分有必要的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2: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愿论坛越办越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7: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下午四点半 于 2006-8-2 10:04 发表
6.禁止故意诋毁某一品牌或机型手机,可能挑起品牌或机型之间纷争的帖子。
-------------------------------------
强烈赞同这一条!!!

赞!!!!前两天去天涯看了看,那里的因为手机品牌之间的吵架帖实在太过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8: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支持,希望每个会员都能够遵守。尤其是每天审核回复中,有一半以上的是拼音回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9: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衷心祝愿论坛越办越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21: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院长厉害,我做出的努力其实只是极其有限的……

希望还能帮上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22: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定不移的支持院长的英明号召呵呵从我做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22: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定不移的支持院长的英明号召呵呵从我做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3 00: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靠,还没发多久就占满位置啦!

偶也占一个先,一会再慢慢研究研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爱技术 ( 沪ICP备08115260号-3 )

GMT+8, 2024-5-2 22:19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