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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6 1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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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cboy 于 2006-6-6 09:48 发表
快递是卖家选的,但卖家却是买家选的。
类似第二条,我觉得的确应该双方都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责任的大小划分又是另一回事。
比如卖家在换快递公司的过程中如果向买家声明了其中的风险,并询问是否要支 ...
我上回跟楼主交易的时候,本来也是要发EMS的,但是当天下午急着走,EMS的是大爷,得去邮局,我不顺路,因此我发短信给楼主兄弟,
说如果用申通,路上丢失了,算我的.然后我才发的申通,后来机器(两个黑M65)很安全的到了楼主那里.
所以现在出现问题,买家卖家都有责任.卖家的责任在于私换了快递公司,不管如何辩解,换了买家并不熟悉的物流,风险就必须自己承担.
买家的责任在于没有当面拆包拒签,这样就给中间环节的物流公司找了最大的借口,这个事情其实不用想了,快递公司是一分钱都不会赔偿的.
我上次的TOMPDA丢DC事件也是如此的.我跟快地的人说不是买方本人签收的,是他们门口保安签收的,而且到包装盒也被换成了了上海的.
就这都不行,没法解决. 后来也是买家卖家,一人一半解决了.从那以后,每次交易我都提醒买家,一定要当面验收再签字,当了商家以后,
更是苦口婆心的写了销售声明.不知道有多少兄弟看过它?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1600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小的一笔负担.这个双方各自的比例是多少,还有待协商.毕竟手机不是配件什么的,丢了
可以补发或者全额赔偿.,当然如果卖家能全额赔偿,用某商家的话来讲,认了.这叫不可测风险,但是.一万次里面有1次没关系,一万次里面有500
次呢?都去全额赔偿? 不太现实吧.不要以为我总站在卖家的立场上.我只是比较理性的分析. 提醒买家也要在网购的过程中多上心,交易前,交易
中 说难听话不要紧,比交易后出现纠纷,闹的双方都有损失,强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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