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技术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883|回复: 28
收起左侧

[公告] 让移动赔钱!愉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3-7 18: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微信登录

x
上篇:
      我是武汉移动的用户。去年办理个上网10块钱包月。办理的时候移动大厅的服务员说到12月份结束,然后自动恢复成自由上网计费。从2006年我就没用手机上网了,可是到我交费的时候确多收取了10块钱的包月费用。服务员告诉我,活动推迟结束了。晕死~~~退我的钱啊!!服务员先查询我有没有上网记录,然后要我的联系电话,准备上报领导,然后再通知我结果。这种缓兵之计怎么能让我上当!我也不是好欺负的,当时就把桌子一拍,大吼一声,叫你们的领导来,我要现在就处理,马上就把结果给我。真是立杆见影,马上来了个主管模样的,马上就把多收的钱退还给我了。
     下篇:
     昨天,我老婆帮我交电话费。我回来一看,嘿嘿~~又有10块钱的上网包月费。今天早上我很高兴的去了移动营业厅。把单据给服务员看了看,这次服务员看了后马上就帮我办理退款。(我估计是3.15要来了,他们的领导一定在开会的时候叮嘱过,最近不要惹事啊!)这时我说了句话:我要求双倍赔偿。服务员愣了下,说她没这个权利。我马上把发票收回来,说你不赔就算了。她一听我的口气不对,马上去问主管。嘿嘿~~双倍赔偿到手了。高高兴兴的去过个早(武汉方言:吃早餐)
      希望所有的“机油”都能把握自己的权利,不要让JS骗走一分钱!!!!!!

发票1

发票1

发票2

发票2
发表于 2006-3-7 19: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脾气大的很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3-7 19: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
我们这里就怕打电话到报社或者315之类的投诉了。
现在都明文规定双倍赔偿了,这是我应得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19: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能让移动快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19: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是牛,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19: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吗不多收你点钱  能双倍赔  呵呵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19: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是全球通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20: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果然牛,换我们这理都不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20: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倍赔手机费就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21: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活结,我也是武汉的喂,你是带那个营业厅搞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22: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ngxin0610 于 2006-3-7 21:17 发表
活结,我也是武汉的喂,你是带那个营业厅搞的啊?


强烈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23: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igao04 于 2006-3-7 20:15 发表
双倍赔手机费就好了


同意这位XD的想法!
^_^
;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23: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看看,
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7 23: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强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8 00: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N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8 00: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看见回头钱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8 01: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09: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ngxin0610 于 2006-3-7 21:17 发表
活结,我也是武汉的喂,你是带那个营业厅搞的啊?



发票上有,妙墩营业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8 09: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大城市好啊,我们这小地方不行,不用拉倒,不理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8 10: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的是相~当~的牛B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爱技术 ( 沪ICP备08115260号-3 )

GMT+8, 2025-6-24 08:16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