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心机大礼传心愿”促销活动开始啦!,即日起至2008年3月1日,您只要预存336元(300元预存话费+12个月来电提醒功能费36元),就可以用优惠的价格购买到我们为您精心挑选的时尚“心机”。而且,每个参加活动的客户,都将能得到一个可爱的奥运福娃短毛绒玩偶(30cm),让你的心与奥运同在,为奥运加油。
除此之外,参加活动的客户,可申请称为我们的手机俱乐部会员,享受由我公司提供的免费检测、优惠维修等多重服务。 活动对象: 上海移动新入网及在网用户(目前正处于协议期或活动话费返还期的用户除外) 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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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动设置月最低消费25元。客户参加活动次月起的12个月内,当月实际消费若不足月最低消费限额的,月底将补扣差额部分。活动期间,客户可以自由更换品牌和套餐,最低消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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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预存话费分12个月返还,每月返还25元。分月返还的话费可用于抵充所有帐单费用,并可按月返金额延长手机号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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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预存的36元12个月来电提醒功能费将仅用于支付每月的来电提醒功能费,不能用于充抵其他费用,也不能延长手机号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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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返还期间,来电提醒业务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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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的次月起即话费返还期间, 若客户尚未开通来电提醒功能,系统将自动为客户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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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返还期间,客户不能取消来电提醒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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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返还的最后一个月,我公司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客户如不再需要来电提醒功能,应自行取消该功能。如客户未自行取消功能,次月起将正常收取来电提醒业务功能费。敬请留意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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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需承诺满足参加活动次月起的连续3个月内满足“机卡配合使用”的条件,方可获得话费返还。如其中任一个月不满足机卡配合使用条件,则从当月起,不再返还话费,视为客户退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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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卡配合使用指:一个自然月中,客户须使用参加本次活动的手机号码及所购的心机,进行至少一次的本地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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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退出活动后,客户不再受本活动最低消费限制,可申请参加其他协议套餐、终端营销活动、实物营销活动,可取消来电提醒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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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手机遗失、损坏、不开机等情况,导致无法满足机卡配合使用条件的,相关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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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动有效期内,不得再参加其他协议套餐、终端营销及实物营销活动,不得销户、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