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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建议] 建议开设回收站---使版主删帖的权利得到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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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23: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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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为想买机,所以经常混迹于交易版。对于各种交易纠纷也十分敏感和关注。
        昨天晚上,在交易区看见了一篇《弱弱的问一句(金XX)怎么又回来了?【版主,你凭什么删我的帖】》的帖子(已经不记得发帖者是哪位机友了),我进去留名并表示关注事件的进一步进展。
        但今天上网,已经找不到这个帖子了,经查,发现该帖已经处于“待删除”状态。为弄清事实真相,我在交易区发帖《弱弱的问一句(金XX)怎么又回来了?【版主,你凭什么删我的帖】---又待删除了……》,试图寻找原帖讨论的事情真相,也更想弄清楚原帖为什么会一再被删除……但无奈发帖后不久就收到站短(内容见附件)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lu3412 执行 删除 操作。
主题: 弱弱的问一句(金XX)怎么又回来了?【版主,你凭什么删我的帖】---又待删除了……
发表时间: 2007-7-8 16:47
所在论坛: 手机产品区
操作理由: 警告通知:您已多次不符合版规要求发表、现只作出警告!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我17点46分即回信质询版主为何违规,和版主所指的多次不符版规所指何事。但均未得到lu3412回应。
        我自我反省,lu3421可能是觉得交易版不应该存在和交易无关的帖子,那试问版主大人,既然如此交易版为何还要开设“市场观察”之类的板块?如果你觉得这篇帖子算不上“市场观察”,那咱们换个思路,如果这种监督类的帖子不适合发在交易区,为什么不能费您神,劳您力,给转到交易监督投诉区呢,为什么直接采取“删除”的极刑?  论坛其他区块常见的“封贴”“转移”操作为什么在交易区都失去作用了呢?    乱世用重典可以理解,那么在论坛强调【和谐|团结|互助|分享|探索|包容】的今天,处理问题的方式能不能更灵活更温柔一些呢???

----------------------------以上罗嗦的这么多,是导致我发帖的直接原因。


      

        之所以大费周章,在投诉区发帖,并不是想再就事论事,对删的某个具体的帖子来申讨公道(特别是在我看到LU3412的相关争议之后,更觉得没有必要了。在人气为重的论坛里,“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的权利”的意义就不用多说了,也许有些人应该再慎重地思考下吧。)
      
       但我窃以为,版主删帖的权利有必要受到广大机友的监督。诸多的网友看见过,关注过的事情不应该因为一个人两个人的判断就荡然无存!

        具体可行的方案就是建立回收站,版主删除的帖子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记录和删除的原因,(如果觉得有些帖子的内容已不适合广大网友阅读,但至少要有帖子的标题。)

【和谐|团结|互助|分享|探索|包容】

【和谐|团结|互助|分享|探索|包容】
 楼主| 发表于 2007-7-8 23: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于匆忙,漏了极重要的两个字

过于匆忙,漏了极重要的两个字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
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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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09: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P

是楼主的说话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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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14: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跟楼主同样的遭遇
http://mobile.0110.cn/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http://mobile.0110.cn/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怎么有关金家藩的帖子都本lu版主删除了
投诉去里面有好几个帖子都是有关他的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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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9 22: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下沙哥这可是冤枉我了……我费那么大劲,敲那么多字可是为了一个不认识的网友的帖子……

当然有句很俗的话叫“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如果建议被采纳,如果这位不知名的机友得到了应有的尊重,那我作为论坛的一分子,也必然从其中得到尊重。更重要的是,会让我们在论坛里,更舒畅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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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23: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8-) 楼主理解错了..

我是说..

你的发贴意思是"

如果版主觉得一个贴子有不好的地主.然后.版主可以移动到一个回收站.然后PM楼主.让其修改.
觉得合适了.再移动回来?

是这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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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0 00: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mdin 于 2007-7-9 23:37 发表
8-) 楼主理解错了..

我是说..

你的发贴意思是"

如果版主觉得一个贴子有不好的地主.然后.版主可以移动到一个回收站.然后PM楼主.让其修改.
觉得合适了.再移动回来?

是这样??:P

呵呵,下沙哥的想法也不失为一条很好的路,但窃以为过于繁琐,而且还要劳斑竹大人们二次审核,这可是我们这些小民不敢有的想法……嘿嘿

我的意思是,斑竹删除的帖子不应该消失,而是由斑竹批注删除原因(即违规原因)后,进入一个叫回收站的地方,然后删帖事件就此结束。但短期内(3天或者5天,这个可以商量)会员和发贴者还可进入回收站翻阅这个帖子,但是不能回复。一方面是使大家关注的话题不会凭空消失,另外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个回收站也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可以清晰的告诉大家那些行为是违反版规的,是如何违反版规的。
当然,如果斑竹觉得有些帖子的内容实在不适合再公开,那就可以在回收站内将该帖子锁定,不让普通会员查阅(或者是设定阅读权限),但至少要保留原帖的题目和删除原因。

呵呵,不知下沙哥看糊涂没?这只是个人的一个设想,需要大家一起来完善……

ps:最近我的65也和我闹别扭了,说不定过段时间需要寄去劳烦下沙哥帮它号号脉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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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0 13: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库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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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0 19: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建议,当然支持。
这么热闹的论坛,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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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 13: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理,真打消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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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 13: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呢,管理区有个违规待删区,一些难确定性质的帖子会先被移到那里,然后大家讨论如何处理。

之后,该删除的删除,该恢复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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