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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气氛是【和谐|团结|互助|分享|探索|包容】 ,可是对于骗子应该立场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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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6 09: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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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最近可能我火气比较旺,看了那个万某某被重新揭发出来之后,我开了言词激烈的帖子,发了言词激烈的评论,目的不是想着聚众闹事,不是想在这里捣乱,破坏论坛气氛。毕竟,稳定是第一要素。
然而,我要说的是,对待骗子,我们还是应该立场鲜明。我们也用不着激烈言词,即便是给骗子几个冷眼,也是对他的最好回复。
至于有些想原谅骗子的兄弟,你们有你们的理由,你们有你们做人的境界,我决不会攻击你们,我说的话、做过的评论都没有任何针对你们的意思,请你们理解。

把话说开了,我也放心了。
发表于 2005-12-26 11: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你!我个人支持把万骗子痛打落水狗.
不值得原谅.更何况他根本没多少悔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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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6 13: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千万不要做被人不齿的事情,否则将不容于世阿!

赞anisbob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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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6 19: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誉真的是一次性的,不能浪费。浪费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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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6 19: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isbob 于 2005-12-26 19:11 发表
信誉真的是一次性的,不能浪费。浪费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这句还是个理,但再也找不回来太绝对了,生活需要艺术,只是信誉的重建太艰辛,在怀疑种种中,伤害过别人而准备改过的人就更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重建信誉的高昂成本而退缩.被伤害的人可以用时间给他些机会.(个人主观意愿)至于对犯错人在论坛的地位是论坛管理层的问题,有好的建议当然可以提.
我建议把有关帖子最主要的高亮置顶一段时间,免得顶起来也麻烦,也可以提醒新人,大家为这个事的口水太多了.论坛就是因为这个而热闹,我个人觉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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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21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26 20: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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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09: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就吧你们当时的谈话贴出来~~让大家评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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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21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27 12: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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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5: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11222111 于 2005-12-26 20:15 发表
该还的债我会还的  我也不是什么被人揭发的  
早就有这个想法了 现在什么都稳定了
是时候了
至于3618的充 就是到死我也不给你的 因为不是我要给你的东西
还有一个就是宗浩不是我  你不要听到风就是雨



对你来说,还什么揭发不揭发

交易投诉区保留区的帖子对你介绍的够详细了,连身高照片都有

只是那个地方大家很少去,新的机油更是不知道

让你钻了空子

否则谁会和你交易啊

现在你是惹得:万浩正,wanhaozhen,马燕,mayan,whzmy1982,19821029 ,常州,常州技校。

这几个字都怪里怪气了。

呵呵,看到都不由自主的想是不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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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21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27 15: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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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7 22: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竟然还在赖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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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9 23: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QQ?还是QQ?为什么反复强调要回你的犯罪工具呢?!
上论坛很久了,没发过贴,只是一个小8的小菜鸟默默学习。
今天看了很多关于万骗子的帖子,心想以前读鲁迅先生关于痛打落水狗的论断时,很是不理解和排斥。
现在看来, 我错怪鲁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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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0 01: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有个骗子出来招摇那就搞吧,,搞大搞强,楼主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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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0 10: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那些同情pz的人估计没有亲身体会过被骗后的心情!理解!
打击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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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0 13: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多说什么了.我和骗子购买前的聊天记录都在那里.
谁如果对哪段有什么疑问我可以发图(当然,骗子也会说,是个懂点儿电脑的人也可以改图...)
我希望大家明白,甚至聊天记录都不是重点.他如果干脆不给的话还成(当然我也就不会付钱了),而是给了我一个假充(充时候能亮但有问题,充不满)!!大家都明白手机充电器如果不对的话对手机有什么影响. 我发现了以后他说充坏了,让我发给他,再发个新的,说"就算我自己买也要买给你",等发回去之后,又换口气了.....,最后玩失踪..妈的说起来气死了

这种人原谅个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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